孕期用藥禁忌

妊娠期應「審藥治,保胎元」。《千金要方》說:「婦女之病……與丈夫同也,唯懷胎妊挾病者,避其毒藥耳。」孕婦無病,不要亂吃藥。患病時應謹慎用藥,治病與保胎並重,不可藥物雜投。

中藥也有一些對孕婦及胎兒有害,「輕則動胎,重則墮。」禁用的藥物,多數為毒性較強或藥性峻烈的藥物,如巴豆、斑蟊、蘆薈、水蛭、虻蟲、大戟、牽牛、甘遂、芫花、 商陸、麝香、三棱、莪術、番瀉葉、蓖麻油等。慎用的藥物,大多是破氣、破血或燥熱、沉降、滑利的藥物,如桃仁、紅花、乳香、沒藥、大黃、枳實、附子、乾姜、肉桂、冬葵子等。但是在治療上根據具體病情,假如某些病必須使用禁忌藥物時,可斟酌應用,但病去藥止,這是本著「有是病,用是藥。」的原則,用量不應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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