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採集

中藥材所含有效化學成分是藥物具有防病治病功能的物質基礎廠而有效成分的質和量與 中藥材的釆收季節、時間和方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乾金翼方》中指出:「夫藥釆取,不知 時節,不依陰乾,暴乾,雖有藥名,終無藥實,故不依時採取與朽木不殊,虛費人工。由此可見,中藥材採集是確保藥物質量和有效成分的重要環節之一,因而也是影響藥 物藥性的強弱,療效好壞的重要因素.

植物類藥物的採收

植物類中藥材在中藥材中為數最多,每一種植物都有其獨特的生物發育節律,植物的生 命活動按其一定的規律進行,使植物體中的化學成分的量和質有規律性的變化。不同的生長 發育階段,植物中化學成分的積累是不相同的,甚至會有很大的區別。因此,其最佳釆收時 期也有所不同。首先,植物生長年限的長短與藥物中所含化學成分的質和量有著密切關係。不 同生長年限的藥用槓物其化學成分含量有別,據此選擇最佳採收時期.有研究資料報道,甘 草的甘草酸為其主要有效成分,生長1年者含量為5.49%, 2年者為6.76%, 3年者為 9.84%, 4年者為10.52%,人參中人參總皂氟的含量,以採收4〜5年者最高。其次,植物 在生長過程中隨月份的變化,有效成分的含量也各不相同.如丹參以有效成分含量最高的7月 採收為宜.黃連中小案鹼的含量大幅度增加的趨勢可延續到第6年,而同一年內又以7月份 含量最高,因而黃連的最佳採收期是第6年的7月份.再者,時辰的變更與中藥有效化學成 分含量亦有密切關係。如金銀花1天內以早晨9時採摘最好,否則因花蕾開放而降低質量,曼 陀羅中生物破扇含量,早晨葉子含量高,晚上根中含量高,植物類蘭材其根、莖、葉、花、果實各器官的生長成熟期有明顯的季節性,根據前人長 期的實踐經驗,通常以入藥部位的生長特性為依據,大致可按藥用部位歸納為以下幾種情況:

(—)全葷類

多數在植物充分長成,枝葉茂盛的花前期或剛開花時採收。有的割取植物的地上部分,如 薄荷、荊芥、葢母草、紫蘇等;以帶根全草入藥的,則連根拔起全株,如金錢草、車前草、蒲 公英、紫花地丁等。莖葉同時入藥的藤本植物,其採收原則與此相同,應在生長旺盛時割取, 如夜交藤、忍冬藤。另外,個別須用嫩苗入藥的全草類藥材,如茵陳、鶴草芽等,亦應適時採收。

據現代研究報道,益母草的總生物破含量在花蕾期為93%,盛長期為1- 26%,果熟期 為S93%。青蒿的有效成分青蒿素在花前盛葉期含量最高達0.6%.這些研究,都說明植物 類藥材在花前期或開花時採收是有科學依據的。

(二)葉類

葉類藥材通常在花蕾將開放或正在盛開的時候採收。此時正當植物生長茂盛的階段,藥 力雄厚,最適子採收.如大青葉、荷葉、艾葉、枇祀葉等。荷葉在荷花含苞欲放或盛開時採 收者,色澤翠綠、質量最好。有些商定的品種,如霜桑葉,須在深秋或初冬經霜後採集,銀 杏葉亦須在深秋落葉後採收。

(三)   花類

花的採收,一般在花正開放時。由於花朵次第開放,所以要分次採摘,採摘時間很重要, 若採收過遲,則易致花瓣脫落和變色,氣味散失,影響質量,如菊花、旋覆花。有些花要求 在含苞欲放時採摘花蕾,如金銀花、槐花、辛夷。有的在剛開放時釆摘最好,如月季花。而 紅花則宜於花冠由黃色變橙紅色時採。至於蒲黃之類以花粉入藥者,則須於花朵盛開時採收.

(四)果實和種子類

多數果實類藥材,當於果實成熟後或將成熟時採收,如瓜萎、枸杞、馬兜鈴。少數品種 有特殊要求,應當採用未成熟的幼嫩果實,如烏梅、枳實等.以種子入藥的,如果同一果序 的果實成熟期相近,可以割取整個果序,懸掛在乾燥通風處,以待果實全部成熟,然後進行 脫粒.若同一果序的果實次第成熟,則應分次摘取成熟果實。有些乾果成熟後很快脫落,或 果殼裂開,種子散失,如茴香、豆蔻、牽牛子等,最好在開始成熟時適時採取。容易變質的 漿果,如枸杞、女貞子,在略熟時於清晨或傍晚採收為好。

(五) 根和根莖類

古人經驗以陰曆二、八月採收為佳,認為初春「津潤始萌,未充枝葉,勢力淳濃」,「至 秋枝葉乾枯,津潤歸流於下」,並指出「春寧宜早,秋寧宣晚。」實際上,這種認識是非常正 確的。早春二月,正值根及根莖休眠期,新芽未萌;深秋時節,多數植物的地上部分停止生 長,其營養物質多貯存於地下部分,有效成分含量高,此時採收質量好,產量高,如天麻、蒼 術、葛根、楮梗、大黃等。天麻在冬季至翌年清明前莖苗未出時採收者名「冬麻」,體堅色亮, 質量較佳;春季莖苗出土再採者名「春麻」,體輕色暗,質量較差。此外,有少數品種於無苗 時不易尋找,宜在夏季挖取,如半夏、延胡索,採收根類藥材要注意挖大留小,以利來年生 長。

(六) 樹皮和報皮類

通常在清明至夏至間(即春、夏時節)剝取樹皮藥材。此時植物生長旺盛,不僅質量較 佳,而且樹木枝、乾內漿汁豐富,形成層細胞分裂迅速,樹皮易於剝離,如黃柏、厚朴、杜 仲。但肉桂多在十月採收,因此時油多容易剝離.木本植物生長週期長,應盡量避免伐樹取 皮的簡單方法,以保護藥源。至於採收根皮類藥材,則與根和根莖類相類似,應於秋後苗枯, 或早春萌發前採集,如牡丹皮、地骨皮、苦楝根皮。

動物類藥物的採收

動物類藥材因品種不同,採收各異,其具體時間,以保證藥效和容易獲得為原則。如桑 螺蠟應在三月中旬採收,過時則蟲卵孵化;鹿茸應在清明後45〜60天截取,過時則角化;驢 皮應在冬至後剝取,其皮厚質隹;小昆蟲等小蟲類,應於數量較多的活動期捕獲,如斑螯於 夏秋季清晨露水未乾時捕捉,蟾蜂於夏季捕捉,地龍於9〜10月捕捉。

礦物類藥材大多可隨時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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