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命名
中藥的名禰是前人在實踐中.根據各藥物的某一特性而逐漸約定俗成的。瞭解中藥的命 名,是進行藥物品種考證,澄清中藥材混亂和正確便用中藥名稱,必不可少的基本知識,中 藥品種雖然數以千計,莓一藥物又有幾種、十幾種甚至幾十種名稱,但概括起來,其命名方 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瞭解這些命名方式,有利於消除異名,統一正名,絕非提倡標新立異,故 弄玄虛,製造混亂。
1. 以植(動)物的生長特點命名:如金銀花之原植物為藤本,其葉凌冬不調,所以將其 藤稱為忍冬藤,其花又叫忍冬花,以此命名者,尚有半夏、夏枯草、夏至草、夏天無、四季 青、月季花、款冬花、茵陳蒿、莞蔚、桑寄生、穿山甲、僵蠶、冬蟲夏草等’
2. 以藥材或原植(動)物的形態特點命名:如紫金牛為矮小灌木,葉片如茶樹之葉,因 此稱為平地木、矮地茶、矮茶風等。又如虎杖,則因其莖直立而生,粗可如杖,表皮散生紅 色或紫紅色斑點,有似虎皮之紋,故得其名;又因「節」稍膨大如竹,又有花斑竹之名。此 外,還有石韋、牛膝、乳香、海金沙、白頭翁、烏頭、冰片、鈎藤、馬鞭草、海馬、血竭、梔 子、丁香、錦紋、覆盆子、鶯尾、金櫻子、貫眾、百部、百合、附子等。
3. 以藥物的顏色命名:如大青葉和青黛(黛即青黑色)皆因其顏色青黑而得命。其他如 紅花、姜黃、紫草、丹參、玄參、朱砂、黃苓、赭石、白磯、皂磯、藍磯、絳磯、赤小豆、綠 豆、茜草等藥名均與其藥材顏色有關’
4. 以藥物的氣味命名:如馥菜因全草有類似魚之腿氣,又稱為魚腥草;白鮮因其氣頗類 羊擅而獲名;龍膽草則因其苦如膽而獲名。其餘還有麝香、甘草、豬蒼草、茴香、木香、敗 醬草、細辛、五味子等。
5. 以藥物功效命名:如續斷因其能續筋骨、通血脈;益母草因其活血調經,為婦女經產要藥得名。此外,還有防風、鎖陽、陽起石、肉歡蓉、骨碎補、大風子、威靈仙、淫羊蕾、王 不留行、遠志、益智仁、合歡、石決明、番瀉葉等。
6. 以藥材產地或集散地命名:這種命名多用於「道地藥材」或進口藥材,一般系在原有 藥名之前加上產地(或集散地)的簡稱。如萼勞自唐末以來皆以四川產量大而質量好,多稱 川尊;當歸以古代秦州(甘肅岷縣)所產質優,稱為秦歸。以此命名者,還有田七、懷山、雲 苓、廣木香、吉林參、西洋參、安桂、天台烏藥、茅蒼術等。
7. 以桓(動)物的入藥部位命名:在桓物和動物藥材中,這種命名方式最為廣泛,也最 為清楚,如桑樹的不同入藥部位有桑根白皮、桑枝、桑葉、桑樞;蓮的不同入藥部位有蓮子、 蓮子心、蓮須、蓮房、荷葉、藕節等;動物藥中,如鹿茸、鹿角、鹿心、鹿血、鹿胎、鹿衝、 麗尾、鹿角膠、鹿角霜等。但是,有的植(動)物藥材,只是原桓(動)物的一個部位,而 藥名中並未反映出來,如茜草、牛膝以根入藥,並非全草,牡蠣、玳瑁,僅是其甲殼,而非 原動物的整體。
8. 以傳說中的人物命名:如使君子的得名,是相傳漢代潘州郭使君多以此物治療小兒之疾;何首烏則是相傳何氏祖孫三代服此,均至高存而發烏容少。其餘還有杜仲、劉寄奴、徐 長卿等。
9. 以加工炮製方法命名:如人參之分紅參、白參、生曬參、邊條參、全須參、紅直須、紅 彎須,肉桂之分企邊桂、板桂、筒桂,大黃分生軍、熟軍、酒軍、焦軍等。
10. 其他:除上述之外,有的以藥材質地輕重命名,如沈香、輕粉、浮海石、浮小麥;有 的以外來名譯音命名,如訶黎勒、曼陀羅、草芨、羅勒、咱法蘭,其中訶子、補骨脂、鶴蝨 等,又是音譯與功效、形狀、部位等相結合了。有的以拆字來命名,如胡椒稱古月、硼砂稱 月石,僵蠶稱天蟲,芒硝稱小月,信石稱人言」有的以借喻、隱喻來命名,如虎杖稱大蟲杖’ 牛夢子稱大力子,車前稱當道,黑白牽牛子稱二醜,益母草稱坤草,狗脊稱犬片,猴骨稱申 骨,大黃稱將軍。有的以典故歇後來命名,如百部稱穿楊,馬錢子稱伏水。有的因封建社會 避帝王之諱而更名,如薯預改稱薯藥、山藥,延胡索改稱玄胡索,玄參改稱元參,恆山改稱 常山。甚至還有以反切命名者,如稱荊芥如舉卿古拜。
總之,中藥名稱的由來甚多,難以一一盡述,但最多的還是復合多種方式而命名,如黃 梔子,是集顏色、形狀和入藥部位為一體。代赭石,代指產地(山西雁門古稱代郡),赭指顏 色,石為來源的自然屬性。
中藥的正名和別名
中藥絕大多數來自民間,在文字記載之前,一般都有一個口耳相傳的過程,同一藥物品 種,在不同地域,由眾多的人觀察應用,並從各自不同的角度進行命名,因而出現多種名稱, 再加上產地、商品規椎、加工炮製方法的要求,其名稱更加複雜,如麥門冬因其根的形狀而 得名,僅據《吳普本草》收載,因其常綠這一生長特點,有忍冬、忍凌、不死藥三種不同名 稱,又如麥門冬因其葉如韭,而秦名烏韭,楚名馬韭,越名羊韭,齊名愛韭、禹韭;此外,還 有禹餘糧、僕壘、隨脂諸名。歷代本草文獻,根據前人的記述,,並結合當時對藥名的使用情 況,選擇一種最為習用,又最有代表性的名稱作為目錄和各論中分條立項以及處方之用,這 就是所謂的正名,其餘的名稱便是別名,或叫異名,在古代本草中用「一名」加以區別。
中藥的正名和別名是相對而言的,不是一成不變的,麥門冬和人參,在古代分別以麥募 冬和人瀆為正名,為便於書號和流傳,而用同音或近音字代替,一經約定,至今沿用;又如 目前的常用藥荊芥、香附、山藥,在古代分別以假蘇、莎草根和薯籟為正名,査閱古代文獻 時應當注意,否則將無從著手.同樣的道理,在現在通用的正名中,如有不盡合理者,也是 可以在一定條件下逐步加以改變的,如天花粉在古代的正名為瓜萎根,與瓜萎殼、瓜萎仁同 出於一物,使人一目瞭然,因唐宋時期多將此物(塊根)磨細澄粉入藥,便改以天花粉為正 名,致使有人不知瓜萎根為何物;現在早已不再制粉,而直接以其塊根入藥,本應恢復其原 有正名才能名實相符.又如馬兜鈴的根,現以青木香為正名,而青木香本是古代廣木香的別 名,由此常常造成一些古方內青木香的誤用,若改以馬兜鈴根為正名,恐怕更為恰當。
中藥正名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其歷史性、地區性、命名的合理性以及現代的使用情況等, 慎重取捨,使之科學而嚴謹。
凡歷代本草一直收載的藥物,一般應以多數本草立項列目的名稱為正名,如半夏有守田、 水玉、野芋頭、麻芋子諸名,但自《神農本草經》起,均選半夏為正名.又如虎杖,雖然名 稱繁多,《爾雅》稱之為「藻”,.但宋以後本草皆以虎杖為正名,故應繼續沿用,不可隨便改 換,目前一些人將虎杖改稱陰陽蓮、花斑竹、大葉蛇總管、斑莊等名的作法,實無可取之處。
《神農本草經》等古代本草所載藥物,由於各種原因,有的在後來改變了原用的正名,並 為後世所習用,則不宜再使用《神農本草經》之名。如薯報之作山藥,蔓荊實之作基荊子,桃 核之作桃仁,萼葬之作川萼等。一旦俗成,就完全沒有必要再去改用原名。
以某些藥物的另一部分入藥,因功效不同而需另立條目者,若其另一部分在本草文獻中 已有專名,不宜另立新名,如川専之苗葉,自魏晉以來稱為蕭蕪。若另一部分尚無專名,可 在主藥名稱後加上新的入藥部分,不必另外立名,如銀杏葉、山楂葉等。
地方性藥物,或由採訪收集的藥物,多以當地習用名為正名,但應注意避免新的同名異 物現象。也可用現代植(動)物分類學擬定的植(動)物名。但其變動較大,應加以注意。
有些古代藥物品種已經分化為不同的藥物,可在原有名稱上冠以產地或別的形容詞,作 為分條藥物的正名。如芍藥之分赤芍藥和白芍藥,防己之分木防己和粉防己。
有些古本草藥物用全植物名作正名,但實際只是使用某一入藥部位,可在原本草名之後 加上入藥部位作為新的正名,則更為準確。對此目前尚未予以訂正。
不少藥物的本草正名沒有偏旁部首,目前是否增補,應詳加考查,不可一概而論。如昌 蒲宜改書菖蒲,卮子宜改書梔子,但石韋不可作石葦,白鮮皮不可作白辭皮,朱砂不可作硃 砂等。
迄今本草尚未收載的外來藥,如要命名可取一個習用的音譯名,並附列其外文名。
因藥材品種混亂而造成的藥名舛錯,有必要對混亂品重新命名。不可將錯就錯,張冠李 戴,而引起用藥錯誤。如現將阿爾泰銀蓮花稱九節菖蒲,將荷麻子稱冬葵子等,便引起了不 必要的藥材混亂。
中藥的同物異名和同名異物現象
如上所述,一種中藥具有多種不同的名稱,這就是同物異名現象。這一現象在有的品種 中還十分複雜,如虎杖一藥,就有藻(《爾雅》)大蟲杖(《藥性論》)、酸杖、斑杖(《日華子本草》)、酸桶筍(《救荒本草》)、斑莊根(《真南本草》)及近現代出現的土地榆、蛇總管、野黃連、 陰陽蓮等40多個名稱.這些名稱,都是命名方式不同而造成。另一方面,中藥的命名方式雖 各有不同,但與中藥來源廣泛,品種繁多相比較,又顯得十分單調,因此,一種相同的名稱, 其所指的藥物又往往不同.《本草綱目》序例中就列有大量「一名二物”、「一名三物」、「一名 四物”和「一名五物”的藥物,這又是中藥的同名異物現象了。在現代這一現象有增無減,更 加嚴重,儀以《中藥大辭典》為例,稱為過山龍的就有23種植物,其中的土黃連也有20個 品種。
從《神農本草經》開始,歷代本草學家和廣大醫藥人員,為澄清中藥的同物異名和同名 異物現象,進行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他們或收集、整理和研究諸藥諸名,或 詳細考察並描述藥物的形態和生長特徵,或精心繪制藥圖,以期闡明中藥的名實關係。從南 北朝至宋代的近800年間,各大型綜合本草還將這方面的工作作為本草學的主要著力點。尤 其是近代以來,應用植(動)物學自然分類等多學科知識,對中藥進行了大量本草考證,確 定了數千種中藥晶種的基源,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同時也存在若干不足。李時珍所說;「蘭 花為蘭草,卷丹為百合,寇氏衍義之舛謬,黃精即鈎吻,旋花即山姜,陶氏別錄•之差偽;酸 漿、苦膽、草菜重出,掌氏之不審;天花、瓜萎兩處圖形,蘇氏之欠明。”便歷數了前代本草 在確定藥物名實時的典型失誤。此後,《本草綱目》又將淡竹葉作為草本植物竹葉麥冬的正名, 與已有淡竹之葉(竹葉的一種)有相混之嫌,又再將鴨跖草稱為淡竹葉混列其中。《中國藥學大辭典》將木通與通脫木之圖均附於通草項下。《中藥大辭典》將穀白皮指為米皮糠。《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對八釐麻、風香脂、冬葵子等名稱的使用,均不免千慮 一失。要澄清中藥的名實混亂,至今還有許多要做的工作。
由於中藥的同物異名和同名異物現象廣泛存在,是造成中藥品種混亂的主要原因。因此, 進行中藥的各種研究,必須注意其名和實的關係,不能望文生義或循名而妄斷其實,為避免 因名實不清而造成研究失誤,首先應瞭解若干藥名的古今來源變化,如古之辰砂為天然的優質朱砂,目前則為人工合成的疏化汞,古之珍珠母為未經作首怖佩戴的潔淨珍珠,目前為珍 珠貝等貝殼的珍珠層;•古之青木香為廣木香,目前為馬兜鈴根;古之通草為今之白木通,今 之通草古稱通脫木;宋以前之枳實,為今日枳殼之一等。其次,要瞭解各地方性習用品種的 同名異物,如金錢草應以報春花科植物過路黃(四川大金錢草)為正品,而廣東等地習用的 金錢草為豆科植物廣東金錢草,江西等地習用的金錢草為傘形科植物白毛天,江蘇等地習用 的金錢草為唇形科植物連錢草;紅藤一藥,應以大血藤科木質藤本植物大血藤為正品,而四 川地區則為草木植物毛宿包豆的藤葉,反而將正品紅藤稱為血木通。此外,還要注意目前由 於藥材收購部門誤收、誤營或一些不法之人以偽充真導致的品種錯誤,如冬葵子歷來為冬葵的種子,而實際的商品藥材卻是茴麻的種子。所以,我們進行中藥的化學、藥理、炮製、制劑和臨床觀察,都應當對所用藥物的品種予以鑒定.
中藥的處方用名
中藥的處方用名,是指醫生在書寫處方時所選擇使用的藥物名稱,為了確保處方的規範 和藥房司藥的準確,應當盡量選用藥物的正名作為處方用名。但是,中藥的正名只是各種藥 材的總稱,不能反映多基原藥物中的特定品種,也不能反映藥材的規格質量和炮製方法。因此,也無法滿足臨床選用藥物的不同需要。在以下情況中,處方用名可以不必使用藥物的正名。
1-強調使用多基原藥物的某一品種:在多基原的藥物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種共用… 個藥名,目前雖作為同一種藥物收載,但其性能功效和臨床應用往往具有差異,處方時一般 應指明其具體品種。如菊科植物黃花蒿與青蒿均作中藥的「青蒿」使用,但用以治瘧疾時應 寫明「黃花蒿」。
2.強調使用優質的道地藥材:如茯等書寫為雲苓,山藥書寫為懷山藥,枸杞子書寫為寧 枸杞等。
3-強調使用不同的藥材規格:同一種藥物,常因其規格不同,其質量和價格存在較大的 差異,根據不同的需要,應有所選擇,如肉桂之分企邊桂、板桂、筒桂和桂通。
4.強調使用不同的加工炮製品:藥物生用制用及不同的加工炮製方法,直接影響著藥物 的效用,如生大黃清熱瀉下作用較強,熟大黃作用較緩,酒制後長於清上焦而活血,焦大黃 性收斂而專於止血,處方時應按不同的需要選用不同的加工炮製品。
此外,有時為了消除患者對某些毒峻藥物的畏懼心理,醫生可以不書寫正名,而改用鮮 ,為非醫藥人員知曉的別名。如將大黃寫作生軍、熟軍、酒軍和焦軍,砒石寫作信石或人言,巴 豆寫作剛子等。只要醫藥雙方約定,亦並無不可。有時醫生為了保密,還獨創出新的名稱,以 取代正名,如古代有人將荊芥寫作舉卿古拜,有的藥物目前有人用代號等則是不宜提倡的。為 了簡化書寫,不少醫生還將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加以合併,如將銀花和連翹寫作銀翹,羌活 和獨活寫作二活或羌獨活,大腹皮和大腹子(檳榔)寫作大腹皮子,紫蘇子和白芥子寫作蘇 芥子,焦山楂、焦麥芽和焦神曲寫作焦三仙等。這些省寫,有的一目瞭然,習用已久,有其 實用性。但有的則令人費解,容易引起配方的差錯,如「青板」這一寫法,就不知是青黛與 板藍根,或是大青葉和板藍根,還是別的什麼藥。又如「蘇子葉”,則不知是蘇子和蘇葉,還 是蘇子原植物的葉。「乾良姜”一名,亦不知是乾姜和高良姜,還是乾的高良姜。這種習慣有 必要加以改正,以防欲速不達,弄巧反拙,處方是醫生臨診時為病員開列的藥方,也是藥房給藥、護理人員安排病員服藥或病員自 行服藥的依據,必須使他人明白無誤,通俗易懂。所以,我們瞭解中藥別名的目的,是為了 正確使用和研究中藥,在處方或作其他用途時,不能有嘩眾取寵之心,有意選用冷僻和晦澀 難懂的藥名,更不要隨意杜撰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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